搜狐体育讯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等制度制定。
第三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销售,采取参加联网销售的各省中心统一奖池,统一计奖。
第六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以参加2008年欧洲足球锦标赛决赛阶段的16支球队为竞猜对象。购买欧锦赛八强竞猜时,由购买者从16支球队中选择8支进入八强的球队组合为一注有效投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
第七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投注方法分为自选投注和机选投注,投注方式分为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多倍投注。
第八条 自选投注是指由投注者自行选定投注球队的投注;机选投注是指由投注机为投注者随机产生投注球队的投注。
第九条 单式投注是指从16支球队中选择8支球队,组合为一注有效投注的投注;复式投注是指从16支球队中选择9-12支球队,将符合要求的每8支球队的组合方式都作为一注有效投注的多注投注;多倍投注是指同样的有效投注进行多注投注。
第十条 进行投注时,投注系统将根据2008年欧洲足球锦标赛八强产生方式对投注内容进行校验,不相符的投注不能实现。
第十一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游戏按当期销售额的65%、22%和13%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公益金和发行费。
第十二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当期奖金只设一个奖等,采用浮动设奖。奖金总额为当期设奖奖金的100%,由所有中奖投注均分。
第十三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一般调节基金支出。
第十五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不设奖池及调节基金。发行结束后,其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转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调节基金。
第十六条 若欧锦赛八强竞猜奖金无人中得,则奖金转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调节基金。
第十七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计奖,2008年欧洲足球锦标赛八强球队全部产生后进行计奖。计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
第十八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以2008年欧洲足球锦标赛实际比赛结果为计奖依据。
第十九条 计奖结果以开奖公告的方式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并在各投注站点张贴。
第二十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的计奖结果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公布的开奖公告为准。
第二十一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投注者所购买彩票中,某投注与开奖公告全部一致,即为中奖。
第二十二条 欧锦赛八强竞猜兑奖当期有效。计奖次日起,兑奖期限为28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
第二十三条 中奖人兑奖时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中奖彩票因受损导致无法辨认真伪的,不予兑奖。
第二十五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